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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法院:能动司法维民权 感谢锦旗送法院
作者:白河法院 吴侦顺 朱霞晖  发布时间:2012-02-17 15:26:28 打印 字号: | |
  2月16日,“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安康市汉滨籍当事人刘某的妻子曾某手捧锦旗来到白河法院,感谢白河法院切实保护民工利益,快速高效、尽职尽责调处了一起涉及“十天高速”国家重点建设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

  2009年11月10日,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将其承包的“十天”高速白河县A-CD31标段的防护排水工程发包给西安某公司,2011年3月15日西安某公司将其承包的工程中的护面墙工程分包给胡某,而胡某又将其承包的该工程转包给何某。3月29日晚10时左右,安康市汉滨籍刘某在何某承包的工地上施工时不慎被卷扬机砸伤。西安某公司因不服白河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其与刘某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于9月15日向白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办案法官经过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及查阅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双方之间劳动关系成立。

  考虑到刘某重伤在医院急需钱进行治疗,如果机械的办案判决,刘某可能长时间都无法得到赔偿款,不利于其病情的及时治疗及合法权的维护。办案法官遂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双方均表示同意法庭直接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2012年1月14日,在办案法官的再次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25万元的赔偿调解协议。

  多渠道、宽思维能动司法,真正为民所想,想民所困,快速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满体现了白河法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