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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法院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作者:白河法院 聂宝铖  发布时间:2012-02-13 08:45:48 打印 字号: | |

27召开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白河县人民法院荣获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授予的“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白河法院院长杨康波代表该院在会议上领取了奖牌。次日,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白河法院再获“全市法院清理信访积案工作先进集体”奖励。

2011年度,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和复杂的司法环境,白河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干警团结一致,拼搏奋进,整体工作再创新高。经省委政法委民意调查统计,白河法院2011年度社会满意度为78.44%,比上年提高2.44个百分点。经安康中级法院综合考评,白河法院2011年度工作综合评分比2010年在全市十县区法院中总体排名上升五位,跃居第四名,各项工作均达到质的飞跃。一年来,白河法院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能动司法,公正办案,审判工作各项指标较往年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涉诉信访、执行、调解、主题实践宣传活动等工作亮点纷呈,成绩明显。先后被省高级法院评为“无执行积案法院”、“主题实践活动宣传先进集体”、“涉诉信访化解先进集体”。白河法院在推进法院改革和加强审判管理方面推出了诸多新的制度和措施,其中裁判文书加装封面和推行诉调对接,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两项工作,被中级法院确认为审判工作创新措施,予以考评加分奖励,并发文通报表扬予以推广。另经中级法院测评,白河法院对领导班子的满意率为100%。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及社会满意度逐步提高,标志着白河法院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在省市各项工作先进个人评选中,白河法院4名干警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7名干警被市中院评为单项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