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白河法院茅坪法庭深入农村进行巡回审理,邀请村干部、村民代表联动调解结案一起抚恤金分割纠纷,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家住白河县茅坪镇大山村的宋某2010年因矿难死亡,矿方赔偿死者家属抚恤金32余万元。在办理丧葬事宜后,今年4月份,死者父母、妻子在大山村村委会的主持调解下,对剩余抚恤金达成了分割协议。协议约定宋某妻子和父母各分得抚恤金4万元,宋某二岁儿子分得抚恤金18万元。因孩子还小,该笔款项由宋某父母、妻子共同保管,如需使用须得三人一致同意。后宋某之妻改嫁,宋某父母未按约定付清宋某之妻应得款项,宋某之妻也怀疑宋某父母私自挪用了分给孩子的抚恤金。12月20日,宋某之妻将宋某父母诉至茅坪法庭,要求宋某父母立即给付尚未给付给她的抚恤金,并要求判决宋某之子的抚恤金18万元由其保管。
法庭受理后,鉴于二被告年岁较大,路途遥远,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庭于2012年1月6日在当地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邀请了村干部,村民代表旁听了庭审。庭审完毕后,法庭又邀请村干部、村民代表给双方当事人作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二被告当庭给付原告应得的抚恤金,并对分给宋某之子的抚恤金达成了保管方案,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