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内心由衷地感谢你们法官,你们把我们老百姓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情办,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12月29日,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大河镇农民李德云等9名刑事案件受害人在领到盼望13年的司法救助款453516元时激动地对汉滨区法院的法官诉说。
1998年,汉滨区恒口镇、大河镇农民张德军私自在家里生产烟花爆竹,由于没有采取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导致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张德军随即潜逃外出。2010年,张德军被抓获归案。2011年6月,汉滨区法院对被告人张德军危险物品肇事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李德云等9名受害人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经案件承办法官对附带民事诉讼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人张德军一次性赔偿给付原告李德云等9名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45万余元。
由于被告人已受到刑事处罚,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而9名受害人均家庭生活困难,有些因伤残治疗而负债累累。该院党组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启动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在汉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向该院拨付了专项司法救助金,以解决刑事案件特困受害人的司法救助问题,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