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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紫阳法院多项举措抓审判管理
作者:紫阳法院 唐军 王红霞  发布时间:2011-12-31 08:35:38 打印 字号: | |
  2011年,紫阳法院为了全面加强案件审(执)限的监督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坚决杜绝超审(执)限案件,紫阳法院审管办根据紫阳法院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际情况,编制了信息化审判流程管理网,先后制定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规定》、《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案件质量监督评查评定标准》、《裁判文书评查办法》、《裁判文书评查标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办法》、《庭审观摩评比标准》等一系列与审判管理、信息化管理审限运用相关的规章制度,通过内网及局域网网站公布,明确管理职责和审判流程,实行案件质量层级管理,对办案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办案精准化和规范化。从案件的立案、分案、排期、审理、审限管理、程序转换、结案归档再到案件评查都做出了详细归定,突出案件审限、案件质效、裁判文书、法官绩效等多个管理重点,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各庭室负责人管理监督指导办案的职能,还规定了各审判庭收、结案日期(含内网上结案)和入档交卷的方式、审(执)限案件的中止的起算和恢复的计算,延长审(执)限的申请和批准程序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归定中又设立了提示结案期限制度,要求案件结案后,必须先在内网报结,拿到内网报结的卡片和法律文书再到司法统计处报结,结案后,业务庭必须在15内将卷宗交审管办接受案件评查;对审(执)限为六个月的案件,紫阳法院内控结案时间为4个月,超过4个月未审(执)结的,本院审管办将会发出《提示催办通知》;对审限为3个月的案件,本院内控时间为2个月,超过2个月未审结的,审管办按月向承办业务庭发出《催办通知单》,并及时找到主审法官进行谈话,对案件被通报两次的主审法官要进行谈话警示,责成在三日内将完成案件的情况和改正情况写出书面报告给审管办, 各业务庭的负责人也可以从本庭的审判流程管理网的数据情况,及时分析本庭办案的进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

  为促进审判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提高审判质效,紫阳法院采取集中培训、重点培训及点对点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法,着力提升干警信息化应用水平;一是由办公室、审管办联合牵头,对全院干警进行信息化审判管理系统的应用、信息化安全、案件质效指标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升全院干警强化信息安全意识、熟练运用网上办案系统的能力,提高干警对审判管理的认识;二是对各庭在信息化审限管理运用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三是院审管办的技术人员不定时的深入立案、审判、执行等岗位,对重点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点对点业务技能培训,确保重点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四是鼓励干警参与信息化审判管理大讨论活动,认识了解信息化审判管理工作,养成自觉接受信息化审判管理的习惯,同时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制度。

  院审管办为了强化审判管理结果运用,对审判质效实行全程实时显示,按月对各业务庭审判动态进行通报,按季度进行审判质效分析,对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价指标进行量化管理,建立审判管理台账。定期对各业务庭及法官个人完成指标情况进行同期对比,跟踪分析,查找原因,及时通报,督促、指导各业务庭、法官调整工作思路,改善工作方法,合理分配时间,实现均衡办案。同时,将审判质效结果和审限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和法官执法档案运用中,作为各业务庭、个人评先争优、提拔晋级的重要依据,努力使在全院形成多办案、办铁案、办精品案的浓厚氛围。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