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公信度,10月21日上午,白河县法院西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白河法院邀请当地镇、村干部、人大代表6人,组成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评判。并组织该院领导和资深法官对案件庭审过程进行了观摩评比。
被告刘某于2011年2月在原告承包的十天高速公路三十一标段护坡工程中务工,3月29日因卷扬机发生故障,刘某被坠落下的物品砸伤头部。8月30日经白河县劳动仲裁,确认刘某与原告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原告不服遂诉至法院,请求不予确认劳动关系。
庭审结束后,人民陪审团成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评议,由“团长”向合议庭提交了案件评议结果。合议庭将在认真采纳人民陪审团意见基础上对案件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