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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院全面强化案件质量考评工作
作者:安康中院 许波  发布时间:2011-09-21 16:38:4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921,安康中院下发通知,决定对各县区法院2011年审执结案件进行抽查考评,同时,考评结果将作为10县区法院年终目标考评,案件质量评查验收工作的实际分值。

据了解,此次被抽查考评的案件为各县区法院2011年度审、执结各类案件总数的5%,但不含执行监督案件、调解(和解、协调)结案和撤诉的案件。抽查考评是依据省法院修订的《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对抽查考评案件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并依据安康中院制订的《县区法院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考评各县区法院案件质量得分。

为了确保案件质量抽查考评活动顺利进行,该院明确要求各县区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积极配合,确保抽查、考评活动取得实效。同时,由于案件抽查、考评活动是长期性的,还要求各县区法院要着力发现和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不断完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此次案件质量抽查考评活动是该院全面强化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发现全市法院审执工作中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例行对县区法院年度案件质量抽查、考评的重要手段。今后,该院每年将定期对全市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进行抽查考评,不断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逐步形成案件质量考评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市基层法院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