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同时邀请了来自人大、政协、人民陪审员和律师等不同领域的七位代表组成“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的定罪和量刑。通过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根据6名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结合社会调查员当庭出具的调查报告,独任审判员在充分吸取了陪审团评议意见和旁听人员意见后,当庭判处6名被告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分别对其判处拘役1至4个月,同时宣告缓刑2至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至4000元。
6起醉驾案件的集中审理,进一步推进了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活动,再次对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进行了有力探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案件宣判后,主审法官结合案件的审判进行了判后释明,从犯罪的构成到法律适用逐一阐述,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给每位在场旁听的群众尤其是即将走上驾驶岗位的学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起到了积极的法律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