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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法院试行陪审团制度首案开庭
作者:汉滨法院 费朝启  发布时间:2010-12-22 08:56:36 打印 字号: | |

1221,汉滨法院首例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案件开庭,由该院院长邬一波担任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另外邀请6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陪审团,对被告人丁某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此案是该院作为全省推行陪审团制度试点单位后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案件。陪审团成员一致认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对量刑部分进行评议时,以5票对1票形成“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五年”的评议意见,合议庭评议时采纳了陪审团的评议意见,当庭予以宣判。

旁听席座无虚席,庭审终结后,大家纷纷议论,高度评价,认为这是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化和人民性的又一重大改革,也是为了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创新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的工作机制,真正使审判工作更贴近民情、更符合民意,实现了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