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经验交流
紫阳法院出台奖励办法 鼓励干警参加学习和考试
作者:紫阳法院 吴庆华  发布时间:2010-12-16 20:08:1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紫阳法院始终将队伍综合素质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鼓励干警通过自学、自考等在职教育培训来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以更好地为法院工作服务。自2007年以来共有10名干警先后参加了在职本科教育,其中有8名干警已顺利完成学业并通过了司法考试。

为了建立鼓励干警参加学习和司法考试的长效机制,该院于近日出台了《法院干警参加考试学习办法》。该办法对干警对参加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取得相应毕业证的干警,分别奖励2000元和10000元,并报销学费2000元和5000元;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奖励1000元,并解决学费2000元。同时还对参加学习和司法考试的干警的考前复习准备时间作出了规定,大大的激发了干警的学习热情。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