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对干警的考核大多是临时操作,仅凭印象、只靠感觉,流于形式。缺乏客观真实、公正公平、科学规范的考核体系,无法衡量干警真实业绩。近年来,紫阳法院打破传统的考核模式,创新考核机制,以一种全新、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来指导干警考评工作。
每年初,院里会给每个庭室下发一份《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内含七大项二十四小项,把每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分成若干个细分目标,每个目标都有对应的加分或扣分。同时,政工科会给每位干警装订一套干警业绩档案,实行年初上报计划年底根据计划进行考核。干警的业绩档案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官审判业绩档案,主要由审判质量效率指标、审判技能、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业绩考评综合评价五大部分组成;另一类是非审判人员业绩档案,主要由工作业绩、遵纪守法、获得奖励等部分组成,采用基本分、加减分形式进行考评。
到了年底,院里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院考评办以及案件当事人组成考评团,着重对各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以及每位干警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8大项,采取座谈、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法量化打分进行评比。评分结果将作为干警年度评定公务员等次、晋级晋职以及上级法院考核法官等主要依据。
考评机制的创新,使法官干警有了想办案、办好案的思想,干警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明显转变。群众到法院办事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降低了,受害人的权益保障更有力了。
该院院长钟军高在谈到考核机制时说:“过去一些法官是坐堂办案,一判了事,结果是‘案结事未了’,当事人意见大,法官办多少案、办案质量如何都与自身利益无关。实行绩效考评机制后,法官办案的数量、质量,法官的服务态度和敬业程度都与法官的奖惩扣罚直接联系在一起,办错一个案或少办一个案件,法官的津贴要被扣,部门的经费要被扣,法官的个人评选、晋升都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