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的法官啊,帮我们老两口解决了生计问题,让我们有了保障,感谢法院,感谢党!”12月1日上午,石泉法院办公室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让在场干警一片茫然。原来,打电话的是该院处理的一起案件当事人的家人。
打来电话的是一名叫刘昌贵(化名)的七旬老汉,他与妻子居住在石泉县中池乡永红村中。今年2月,石泉法院池河法庭在受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发现被告人刘平(化名)下落不明,遂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来到刘平位于中池乡的家中进行法律文书送达工作。在送达过程中,法官意外发现,刘平的父母年事已高,其父亲还身患白内障,均失去了劳动能力,老两口居住在两间破旧的土坯房中,包括刘平在内的几个儿子均外出务工,长期不与家中联系,致使老人无人照料。家中口粮已经所剩无几,而由于老两口子女尚在,按照当地低保政策无法办理低保和五保户,境况十分窘迫。面对此种情况,办案法官在采取了留置送达措施的同时,也给两位老人送去了200元慰问金,并于随后赶到村委会,向村干部反映了刘昌贵老两口生活无以为继的情况。之后,办案法官仍牵挂着刘昌贵夫妇的问题,不但数次前去送粮送钱,还多次与乡、村干部联系作此事,希望他们特事特办,解决这两个极端贫困的老人的生计问题。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和多方协调,2010年10月,刘昌贵老两口的低保问题得到了解决,生计问题有了保障。对法官十分感激的他们希望能当面向法官致谢,但是年老体衰的他们无力走出大山。后来几经辗转,刘老汉终于打听到了石泉法院的办公电话,于是便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石泉法院广大法官干警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同时,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民生问题高度重视,为许多有困难的群众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