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刑庭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在案发地调解案件有利于缓解双方矛盾,便来到被告家中。还没等落座,被告便向法官倾诉且情绪激动,刑庭王庭长便耐心劝解被告:“你不要赌一时之气,你们毕竟是邻居,今后还要在一起相处,这事要真的对簿公堂了对谁都不好,不但耗时耗财,结果可能更糟,根据案情和有关的伤情鉴定,自诉人提出的赔偿标准也比较合情合理,什么事都可以商量,如果你们能坐下来听我们给你们分析分析,评判评判也许你们的看法就不一样了。”自诉人听了此番在情在理的话后,便静下来听法官讲解。随后,该院刑庭法官从案情、伤情、赔偿标准和上诉与调解的结果对比,向当事人阐明法理,又分头与原被告协商赔偿金额,最终使双方都做出让步,被告当场自愿赔偿给自诉人经济损失4000元,下余4000元于次年农历六月底前付清。至此,一起发生在邻里之间的刑事自诉案成功实现调解结案。(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