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上要力求亲切、温和;感情上要力求真挚、纯朴;方法上要力求灵活、多样;调处上要力求公正、不偏。”这是紫阳法院院长钟军高在谈及调解工作方式方法上讲到的。为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紫阳法院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各种调解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探索出一套公正、和谐、高效的调解体系,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全程调解 全员参与 构建多层次调解机制
该院将调解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即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判前调解、执行和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判全过程,在调解网络建设中,充分调动社会各界调解力量,形成了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调解格局,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诉求。一是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参与案件调解;二是充分发挥村委会、街道、社区等组织在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借助村委会、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力量共同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三是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庭院巡回办案时,积极向村民宣传调解制度及调解知识,在审判中调动村民参与案件调解的积极性,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对立情绪。
加强学习 增强能力 提高法官的调解水平
调解工作看似简单,实际上是一个极具专业性的工作,需要法官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和渊博的社会综合知识。紫阳法院在对法官调解能力的教育和培训中,采取深学理论知识,增强实战能力的方法提高法官的调解水平。坚持内外兼顾、自学与集中学的学习方式,即定期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学习、到兄弟法院观摩学习;将每个周五定为学习日,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学习的过程中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讨论分析,探讨案件调解的切入点,总结调解成功的优秀经验。组织法官深入基层调研、大走访等活动,加强法官对社情民意的了解,用朴实的语言,贴近民情的调解方式拉近当事人与法官的距离,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沟通。
及时总结 互促互进 形成一套调解体系
该院每调处一个案件,及时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在调解案件中的方式方法,各审判执行业务庭和基层法庭负责人分别在交流会上作书面经验交流发言。各庭都结合了自身调解工作实践,探讨分析,查漏补缺。通过司法调解经验交流会,使全院法官从中互相促进,互相借鉴,进一步提升全体法官司法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该院在调解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促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建立“调防结合、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调解工作联防体系,提高调解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