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镇坪法院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围绕“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价值取向,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通过强化调解意识、创新调解方机制、灵活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效率、加强调解队伍“五项举措”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呈现出“好、新、灵、高、硬”的特点,实现了案件结案率、调解率、服判率、履行率“四上升”和涉诉信访率、强制执行率、上诉率和申诉率“四下降”的工作目标。2010年1-9月,调解、撤诉案件156件,调、撤率为71.1%,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调解意识“好”。该院将审判调解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来认识,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调解在构建和谐、维护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准确理解“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内涵和要求,自觉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式”的审判方式,进一步增强法官的调解意识,全院形成了“调解出和谐、调解出能力”的共识,营造了“人人重调解、全员齐参与”的工作氛围。
调解机制“新”。通过建机构、出制度、常指导和严管理四项措施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审判庭庭长为成员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院的调解工作;通过健全“大调解”机制实现了调解工作的全方位、多领域进行,使调解工作由过去的审判、执行阶段,逐步扩展到听证和申诉复查阶段;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调解,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促进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将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进行量化管理,并将结果作为法官晋职晋级和评先的条件。
调解方法“灵”。 坚持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采取多种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矛盾化解、握手言和。通过大量实践,总结出了一套找准“三点”、讲究“五心”、运用“七法”的调解方法。找准“三点”,即找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利益平衡点、法理与情理融合点。讲究“五心”,即文明接待讲热心、庭前调解讲真心、庭中调解讲细心、责任分担讲公心、庭后释疑讲耐心。运用“七法”,即分开调解法、情法交融法、矛盾根源分析法、过错分析法、换位思考法、案例示范法、巧借外力法,如对“三养案件”多采用“情法交融法”,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多采用“矛盾根源分析法”,倡导诚信为本,促使当事人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多采用“巧借外力法”,积极邀请当事人的长辈、亲朋好友或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处理效果非常明显。
调解效率“高”。该院以调解促和谐,以协商促发展,把依法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拓宽诉前调解工作、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民事速裁调解、行政协调化解工作等各个诉讼领域,大力开展审判工作“五进”活动、落实“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和“巡回法庭”活动,搭建调解工作大舞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2010年1-9月,诉前调解成功化结60余起纠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高达80%;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9.76%,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对行政案件能协调处理的尽量协调处理,60%以上案件协调结案,促进了行政审判的深入开展。
调解队伍“硬”。 该院坚持“以队建促审判”,努力提升干警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调解优先理念。强化为民意识,树立和谐理念,确保为人民用好审判权,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调解能力。通过加强教育,强化法学理论、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开展调解工作“帮、带、传”经验交流活动和组织参加上级法院的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调解队伍。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作风促调解、促公信。从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热情、文明地接待当事人,促进案件的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