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信访方便群众。投资18万元建成立案信访大厅,突出“便民、实用”。立案信访大厅实行“朝九晚五”,在基层法庭实行“全天候”即节假日不休的工作机制。实行院党组成员每周三接访,院长每月一次接访,并将接访日期在法院网站及法院大厅公告,实行信访回告、首问负责制度。
审判贴近群众。大力开展审判“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共开展活动116场次(件),其中巡回审理案件97件,开展法制宣传22场(次),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担任审判长182人次,旁听群众8000余人,发放征求意见表7000余份,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4条。
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利用楼梯建设廉政文化走廊,利用每层楼道建设文化长廊,利用网站开辟法院文化专栏。今年3月被市纪检委授予“全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称号。建设图书室、乒乓球室,组织干警参加演讲、歌唱、猜谜、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为干警免费办理安康学院图书馆借书证,以方便干警学习。图书室于8月份被命名为全国先进“职工书屋”。
设立司法救助基金。设立信访维稳基金、执行救助基金和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来解决,即财政投入一点,经费拨付一点,争取各方支持一点。目前已救助当事人12人。
直接减免诉讼费用。对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一律不再重复审查,直接减免诉讼费。免收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用,确保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如为王玉阳等16人追索农民工工资案件免收诉讼费并联系援助律师。
强化综合治理。在立案庭和各法庭立案时向当事人双方发送平安创建告知书,法庭法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院领导不定期深入各乡镇,督促、检查指导平安创建工作。
设立专业合议庭。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和反家庭暴力案件合议庭,积极开展“人身保护令”试点工作。与交警部门联系设立“交通巡回法庭”。
特殊案件优先执行。对农民工讨薪、残疾人索赔、老年人索要赡养费、留守儿童维权等案件优先执行。
增强接受监督意识。院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员每月一天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工作,并坚持经常性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向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每月报送案件开庭排期公告,方便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审理。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自觉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实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示,方便群众查阅,增强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