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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委牵头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作者:旬阳法院 丁凯 黄强  发布时间:2010-09-16 08:56:37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解决“执行难”,915,安康市旬阳县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旬阳县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进执行工作。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19个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发布后,经旬阳法院请示县委政法委同意,以县委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成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等24个部门组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执行联动机制领导小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执行联动机制顺利运行。

执行联动机制是以法院司法为主导,社会合作为依托,通过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多管齐下,配合协作,形成一个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和共同惩戒的威慑局面,同时致力于削减执行工作的其它阻抗因素,将治理执行难追溯到执行难问题产生的源头。多年来,旬阳县委、人大一直高度重视法院的执行工作。早在2006年,该县就已经建立了由政法委牵头,检察院、公安局、城建局、国土局、计划局、工商局、房管局、人行、交警大队等9个成员单位参与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通过限制、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日常消费等手段,将法院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转变为以法院为主、各部门协作联动的执行模式;将单纯依靠强制执行的工作模式转变为强制执行与联动威慑并举的工作模式。

2009年,为确保各成员单位在执行工作中整体联动的协调性,确保执行联动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旬阳县委政法委和综治委又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协作配合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意见》,扩大了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成员单位的组成范围,明确规定了执行联动机制的启动和运行程序,并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细化,提出具体要求。通过这次机制完善,有力地促进了该县执行工作开展。旬阳法院也因执行工作实绩突出,多次受到上级党委、法院表彰。

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必将大大压缩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老赖”的社会生存空间,为彻底扭转执行难局面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