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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法院:增进与人大联系 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作者:紫阳法院 马小松  发布时间:2010-09-15 08:43:4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紫阳法院大力推行法院“阳光”运作,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强化与人大代表联络、密切与人民群众关系、虚心听取人民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有力的促进了司法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将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除了每年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面工作外,有关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工作举措、重大案件审理执行,都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获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每年人大和政协会议期间,法院派出10多名中层领导干部到会听取人大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记录每位代表的发言意见。人大代表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与法院沟通和联系时,由院长、副院长接待,听取、征询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解答有关问题。把人大监督和人大代表批评作为推动审判工作的动力。

二是加强和完善日常联系机制。对人大交办案件推行重点督办和通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和检查案件制度,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制度等等,以此推动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该院对社会关注度高、案件难度大、涉及特殊主体的案件,邀请人大、政协、纪检委、政法委、信访办及相关部门的领导旁听,使法院的审判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促沟通、以公开促理解、以公开促满意,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社会关注的疑难案件、影响面大的群体性案件以及影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其它重大案件主动向人大汇报,争取人大支持,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办案过程,全程监督办案流程,扩大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知情度。如我院审理的卢友芳诉被告蔡加等四人健康权纠纷一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县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认真旁听了此案的全部审理过程,并在庭审结束后对法庭的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及建议,收到了良好的实效。对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该院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根据议案和建议内容,整理成档,明确承办部门,加强督查,限时优质办理,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承办结果。

三是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法院工作。在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解决办法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法院工作,不断取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在人大监督下,一些违法审判和判决不公的案件,依法得到及时纠正和妥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效果显著。

四是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定期寄送工作简报、信息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与交流,通报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情况以及代表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

五是开展“人大代表庭审观摩”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庭审观摩”活动,活动中,代表们可以从“法官素质、规范程度、驾驭能力、法官仪态”等六个方面给主审法官打分。每一场庭审观摩活动结束后,都会邀请旁听代表参加庭审活动评析会,开诚布公地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评析,总结庭审经验。

今年以来,紫阳法院通过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庭审观摩、参与监督执行、参加座谈会等活动22场,采纳代表意见和建议48条,经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18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占该院结案数40%

近年来,紫阳法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下,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物质装备等各项工作中均有了显著提高,在人大的呼吁下,该院的内设机构日益健全,新建的审判综合大楼即将竣工。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今年有12名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在今年全省行评中,紫阳法院名列全市第一,全省第五,人民法院和法官的社会形象越来越好,实践证明,人大的有力监督,保证了人民法院严格执法、公正裁判,为更好地在人大的监督下进行阳光司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