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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措施多实效显
作者:岚皋法院 魏华科  发布时间:2010-08-02 11:11:22 打印 字号: | |

根据新时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特点,岚皋法院充分利用和发挥审判工作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采取多项措施,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为诉讼主体的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惩处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近3年,该院共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00余件,巡回开庭、调解、调查550余件,巡回率90%以上,结案率高达98%,调解率超过了70%,高质高效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各级党委、妇联组织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该院在妇女儿童维权具体工作中,一是完善了维权工作组织和制度。该院成立了由院长直接负责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领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领导。同时,该院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行政审判庭和四个人民法庭都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进一步明确了受案范围、工作职责、工作规程,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是建立了维权绿色通道。该院推行快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执行的五快工作模式,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依法优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和执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案件。各维权合议庭都充分发挥耐心、细心、温心的特点,加大调解力度,讲究调解艺术,采取巡回办案等方式,快速审理了一大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非常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实施了维权司法救助。在诉讼阶段,对涉诉妇女儿童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对有临时困难的,允许缓交诉讼费;对低收入、经济困难的,批准少交诉讼费;对无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力的,给予免交诉讼费,3年来该院共为涉诉妇女儿童缓减免诉讼费4万余元。在执行阶段,针对一些涉及妇女儿童的特殊执行难案件,该院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依法实施司法救助,向特困当事人发放了近4万元执行救助金;四是扩大了维权服务范围。在做好本职维权审判工作的同时,该院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社会环境,深入到厂矿企业、机关、农村、学校,广泛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并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选择典型案件就地开庭、公开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五是开展了社会调查、庭审教育工作。该院在人员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抽调专人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分析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案件的现状、特点及成因,着重研究了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处理方针,帮助未成年刑事被告人认识犯罪原因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以实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降低重新犯罪率的目的。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