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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法院抗洪救灾做到“四个一”
作者:镇坪法院 唐毅  发布时间:2010-08-02 11:13:22 打印 字号: | |

716以来,镇坪县境内出现持续降雨过程,全县暴雨、山洪、泥石流灾害多点爆发,致使全县2万余人受灾,部分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甚至绝收,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严重损毁,给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面对当前严峻的防汛救灾形势和艰巨的重建任务。镇坪法院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抗洪救灾上来,做到各项工作服从于防汛,服务于防汛,让位于防汛。

一是组织全体干警成立应急突击队。按照县委的要求,该院迅速成立了以院长卢从义为总指挥的抗洪救灾指挥部,对全县的防汛重点目标时刻关注,随时准备投入到抗洪救灾的最前线。同时,组织全体干警,组成了由院党组成员、法警队队长担任队长的法院抗洪救灾应急突击队,保证在洪灾发生时进行抢险救灾,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是帮助包扶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该院党组召开党组会后,明确由院长卢从义、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洪康带领相关部门人员,深入包村工作联系点华坪乡团结村了解灾情,帮助他们完善救灾预案、慰问一线抗灾群众,鼓舞一线干群士气,增强其战胜洪涝灾害的信心和决心。截止2010730,全院共出车20次,出警50余人次,转移群众20人次, 抢救财产10余元,妥善安置房屋倒塌灾民1户,协调交通部门抢修村道涵洞2处、水利部门抢修人畜饮水调入2处。同时,该院党组倡导全院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开展“伸出援助之手,奉献一份爱心”捐赠救助活动,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

三是审好一批涉农涉灾案维护稳定。该院要求各业务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灵活开展审判工作,确保全县抗洪救灾工作顺利开展,不要因审判而影响、阻碍抗灾工作的进行。对当事人因灾参加诉讼不方便的案件该延期的依法延期审理,对那些影响和阻碍抗洪救灾的涉农涉灾案件要快立、快审,保障案件两个效果统一,维护良好的抗洪救灾秩序。

四是进行一次全院性灾害险情普查。在保证全县救灾大局的基础上,要注意法院自身的安全防范。院机关办公大楼,电子、电器设施较多,但近日雷电频繁,干警要防止雷击、电器短路而引发安全事故。人民法庭办公设施,可能出现漏雨、倒塌、雷击等灾害,法庭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防止更大事故发生。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