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最大限度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7月28日,旬阳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加强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主要内容:一是成立“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诉调对接“工作联系机构和工作主体;二是加强庭前调解工作,实行诉讼中委托调解,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三是对人民调解组织出具的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调解协议,应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四是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效力的人民调解协议,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五是经法院庭前调解以及诉讼内委托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是人民法庭和司法所要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调解水平。
该《方案》通过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充分发挥“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使处理矛盾纠纷在具体操作中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