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法院乡镇办案点第一站在华坪乡挂牌成立,这标志着该院设立乡镇办案点,实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正式启动。
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暨队伍建设会议结束后,该院通过召开会议、专题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传达了会议精神,经对陇县法院“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的潜在意义和推广价值专题调研、讨论、论证,院党组决定建立乡镇办案点,实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全县建立起了由党委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导,以业务庭、人民法庭为核心,乡镇、村、社区办案(联系)点为依托,特邀调解员参与,在非法庭住所地乡镇设立办案点,在每个自然村设立诉讼联络点,形成了遍布全县整个乡镇、村、社区的“法庭、办案点、调解员”三位一体司法协助网络,使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机对接,与信访稳控、审判执行联动协作,多种途径解决诉讼纠纷,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中每个办案点明确一名法官,并特邀乡镇司法所所长、村支书、村主任或治保主任为调解员,具体负责村民的矛盾纠纷排查、诉前纠纷调解、案件诉讼联系等工作。如果村民之间产生矛盾纠纷即可与驻村特邀调解员和办案点法官联系,法官将组织人员到点就地调解、就地立案、就地处理。
该院设立乡镇办案点,实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共在全县设立8个办案点、78个联系点,特邀调解员85名,覆盖全县乡、镇、村、社的司法协助网络基本建成,调纠纷、收诉状、送文书、助执行、化信访的作用有效发挥,“群众不出乡镇就能打官司”的目标正逐步实现。通过办案点的设立架起了一座法官、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广大法官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对群众的司法需求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群众工作的能力将普遍增强,真正做到能动司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