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经验交流
汉滨法院:农家院巡回审案 老百姓拍手称赞
作者:汉滨法院 徐东升 张 禅  发布时间:2010-07-02 11:05:2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审判“五进”工作。630,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巡回法庭法官们不畏烈日酷暑,步行2公里山路来到汉滨区大河镇何家坡村二组村民原告卜友贤家的院坝,公开审理了原告卜友贤诉被告李谋山、吴前刚健康权纠纷一案。大河镇政府和何家坡村部分干部、30余村民参与了庭审旁听,对汉滨区法院巡回就地审案拍手称赞。

200911月,被告李谋山雇佣原告卜友贤在给被告吴前刚建房过程中,原告卜友贤不幸摔倒受伤致三级残废。后经当地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无果,原告卜友贤于20103月向汉滨区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9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又多次组织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协议,考虑到原告系残疾人,行动不便,于是决定在原告家院坝开庭审案。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书面征询了旁听群众意见,并以案释法向旁听的村民讲解了农村建筑承包工程中有关法律知识,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