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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法院:发放案件抢劫款 以案说法受好评
作者:旬阳法院 黄强 肖爱平  发布时间:2010-04-12 09:51:19 打印 字号: | |
  • 法制宣传教育现场
  • 专题辅导
  • 发放被抢钱物
  • 学生家长深表感激
  • 就地说法

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来,旬阳法院法官干警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为民司法,不断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让辖区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暖。

    4月11,旬阳法院法官干警深入该县城关镇瓦渣河村小学,为一起抢劫案件案发地的12名被害人(均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发放被抢钱物。同时,该院法官以案说法,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以及自我保护等方面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专题辅导,并对案发地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学生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受到了当地群众和学生的一致好评。

    2009年6月19至21日,该抢劫案件被告人朱成俊(18周岁)、高东斗(16周岁)先后两次伙同他人在瓦渣河村小学附近,持刀拦截庙岭中学12名学生,采取威胁、殴打、搜身等方法,共抢得现金528.50元及部分食品。该案审理后,旬阳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6个月、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00元、1000元不等罚金,并判令两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所抢现金528.50元。

    该案宣判后,由于被害人原就读中学已被撤销,12名被害人也分别转入其它不同学校就读,联系极为不便,涉案被抢钱物一直无法向被害人退还。该院法官干警立足案情实际,结合当前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主动的探索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办案法官考虑到被害人人数多,且均为学生,如果到法院领取钱物多有不便,还耽误功课,影响学习,遂决定利用双休日的休息时间到案发地为受害学生发放被抢钱物,并决定以此为契机,对案发地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在领款现场,该院法官还将案件处理结果以及被告人服刑等情况,向当地村组干部、群众、受害学生及家长作了通报。并对受害学生及其家长做了大量的安抚、疏导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努力和应有贡献。受害学生的家长激动的握着法官的手说:谢谢法院!谢谢法官!……”

    旬阳法院此举,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宣传了法律,延伸了法院的审判职能,探索出一条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的新途径。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