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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法院赡养纠纷“大调解”网络彰显能动司法
作者:镇坪法院 谌渝 陈勇  发布时间:2010-03-22 10:48:55 打印 字号: | |

    镇坪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为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在审理赡养案件中提前介入,在法律和道德双层层面上积极探索,落实多项举措积极解决赡养难题。该院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在审理赡养纠纷时,结合实际情况需要,采取送法下乡,巡回审理的办案方式,深入到基层社区和农村就地办案,主动组织和动员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强与基层组织的沟通配合,联动多元力量,运用情、理、法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3月22,镇坪法院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积极参与下,成功调解一起特别的赡养纠纷案件。年过七旬的黄继成夫妇共有六个子女(其中一女因患有精神障碍离家出走,现下落不明),黄继成之妻患有听视力障碍,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010年1月1,二老之子黄树友将独居在外的黄继成夫妇接到自家过年,2月20,其子黄树友因赡养未能与二老达成一致,双方发生纠纷致黄继成受伤。后经村委会、派出所调解未果,派出所遂向法院将该案进行了通报,法院在接到案件通报后立即组织巡回法庭诉前介入对该案进行处理。

    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为落实便民措施,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在老人居住的钟宝镇青林村村委会就地开庭审理该起赡养案件。通过法官的耐心讲解,黄树友意识到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庭审中,主审法官耐心给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当地农村的实际生活水平及黄树友的经济负担能力等情形综合考虑,多次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用入情、入理、入心的话语劝导当事人,并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以及在场旁听的亲戚、村民一同劝说,以亲情感化双方当事人,消除双方抵触心理。终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黄继成夫妇自愿在外独自生活,其子女每人每年给付二老生活费1000元,二老的医疗费凭票据经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所余部分由其子女各自承担五分之一。通过巡回法庭就地审理,也增加了旁听的群众责任意识,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审案方式对大家很有帮助。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