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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石泉法院推行“文明用语”树立法官形象
作者:宁陕法院 牟倩 石泉法院 张弛  发布时间:2010-03-25 10:14:05 打印 字号: | |

为规范法官用语,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推动严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粗俗不文明言行,维护法律尊严和形象,近日,宁陕法院将诉讼活动和信访接待中涉及的常用语言进行归纳、整理、提炼、规范,在全院范围内制定了《法官文明用语和法官忌语》,进一步推动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冷、横、硬、推的现象,更好地体现了法官文明司法,阳光司法的良好风貌。

在此次活动中,宁陕法院印发了《关于印发文明用语和工作忌语的通知》到全院每一个部门,要求各部门根据实际,确定适用本部门特点,有针对性的使用文明用语,戒除法官忌语。从法官语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入手,达到整体上的改进,塑造法官新形象。同时该院还将文明用语和工作忌语制作成标牌悬挂在墙壁上,既起到警示作用,又体现了法院文化。  

325,石泉法院也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干警认真学习规范、礼貌用语并熟记于心,以规范的言行,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该院要求,全院干警要在日常工作中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杜绝不文明的语言和忌语在工作中出现。对无视法院规定,对当事人、来访群众态度恶劣的法官干警将从严查处。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