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案件的结案率不低于95%,调解率力争超过75%,执行结案率不低于85%,上诉率不超过4%,二审案件发还、改判率不超过2%,法定审限内结案力争达到100%,公开审判率力争达到100%,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要达到全年结案总数的25%,征询旁听公民意见案件达到20%,法律文书差错率为零……”
据悉,从这组百分比数字来看,平利法院在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发还、改判率定格远高于省高院制定的目标任务。用制定的目标数字向辖区人民展示法院案件质量、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目标,数字来源于实际,客观反映出该院的各项工作,重视数字,用数字说话,体现的是一种务实的作风。用一连串实实在在的数字,为2010年制定出工作目标,也从一个侧面为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涂上了亮丽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