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审判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宁陕县法院积极落实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用实际行动推动该院审判管理工作取得新发展。
组织法官干警学习审判管理工作文件资料。在中层干部会议上和职工大会上,认真学习了安东院长、宋龙凌副院长在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审判执行绩效综合评估办法》、《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等审判管理工作文件资料,并进行热烈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意识和提高案件质量意识。
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承担审判管理工作职责。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该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由副科级领导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担任主任,从立案庭、司法统计室、审判监督庭调剂人员为成员,与审判监督庭合署办公。
正式履行职责,参与年终考核。在全院年终考核中,向院考评办提供了各人民法庭和审判庭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数量和百分率)、结案率、调撤率、上诉率、发改率、再审率等考核依据。在考核中,该院还要求各人民法庭和审判庭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自查,再由考核小组对照该标准逐项量化赋分,评查案件,评定出案件质量等次。
组织法官干警学习《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情况的通报》。特别是对《通报》中的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学习,要求引以为戒,对本院出现的瑕疵案件进行及时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