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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法院严把“四关”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作者:汉阴法院 庞远顺  发布时间:2009-12-11 14:50:03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汉阴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严把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违纪监督查处四个关口,有效地提高了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

严把立案审查关。在起诉阶段,立案庭从案由、起诉条件、受案范围、案件管辖、诉讼主体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详细核算诉讼收费数额,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举证责任告知和廉政监督卡等材料,搞好诉前调解和先予执行工作,做到案由确定准确,诉讼材料完备,收费透明规范,诉前准备工作充分完善。

严把审判流程管理关。案件移送审判庭后,承办法官必须根据办案进度,从收案、开庭、评议、提交审委会讨论、法律文书起草、宣判、送达各个环节,认真填写《案件审判流程动作卡》,同时,分管院长和审判监督庭对案件审判过程实行网络全程跟踪检查监督。

严把案件质量评查关。该院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案卷归档标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年两次对全院审、执结案件全面评查、分类定等、进行通报,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法官评先评模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挂勾,严格奖惩。对评查案件中,如存在实体、程序方面有瑕疵、材料不全、卷宗装订不规范等问题,责令限期改进完善,否则案卷不得归档。

严把违纪监督查处关。对于上诉发回重审改判、申请再审、引发当事人涉诉信访和对法官违法违纪举报及领导机关过问的案件,由院纪检组、监察室、审判监督庭从实体、程序、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重点评查,并深入当事人家中,调查了解法官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和三案现象,严厉查处法官干警在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来源:安康法院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