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家住县城肖家坝开发区的谭武(化名)在征得城建、土管部门同意后,在原莲花池吊桥北岸桥头搭建了一临时建筑,并自开小商店经营。其后,在宅基地换证期间,谭武隐瞒事实真相,将土地变更为长期用地。2008年,在县委县政府实施老吊桥改造过程中,谭武拒绝拆除违章建筑,为此,县委要求法院、城建等部门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拆除该建筑。了解该情况后,岚皋法院随即制定了“依法强制执行”和“做思想工作自行拆除”两套方案,并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和协调会议,组织干警数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同时不断完善法律手续。
经过执行干警数次做思想工作,谭武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法院执行局、城建监察大队和相关领导的现场监督下,自己主动拆除了违章建筑。该建筑的拆除,为加快该县“三创”工作、城市景观桥等建设步伐提供了有效保障。